西安电子科技大学MBA广东班研究生教学管理制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MBA研究生教学管理制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MBA广东教学中心

一、每学期开学时,MBA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办理注册手续。外地教学点的学生在当地教学点管理单位注册,注册时须持本人研究生证。本人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必须在注册时予以登记。

二、MBA研究生必须按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时必须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禁止吸烟。

三、因故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时,必须事先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由MBA中心领导批准。

四、MBA研究生每次出席教学活动都要签到。一学期中某门课程缺课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3时,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此门课程必须重修。

五、MBA研究生要尊重教师劳动,上课认真听讲,按照教师的要求和安排仔细阅读教材和参考资料,认真准备并积极参加案例教学,努力完成作业。

六、MBA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时,须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申请缓考,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审批,最后把教师签字后的申请缓考报告交教学秘书存档备案,否则不得缓考,做重修处理。研究生考试不及格者,必须重修该门课程。

七、MBA研究生必须遵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必须重修,并上报学校,依据校规进行处分。无故缺考者不得申请缓考,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八、研究生缓考费50元/门,重修费200元/学分;因超过年限,课程作废重修者,重修费400元/学分;考试作弊需重修者,重修费400元/学分。

九、学校每学年组织评选优秀MBA研究生,并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者,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处理。

十一、MBA研究生毕业后,应积极参加当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友会,加强与母校的沟通和联系,按要求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若遇工作调动,联系地址变化及受到表彰奖励等情况,请主动通知MBA中心。

十二、实行MBA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制度。MBA研究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参加MBA中心组织的双向选择活动,根据自己拟研究问题和导师研究方向填报两个志愿,经MBA中心协调后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为保证指导质量,MBA中心根据每届研究生总数控制每位导师指导MBA研究生的最高限额。

十三、如遇特殊情况,当MBA研究生导师不能继续指导研究生完成论文时,MBA研究生可以向MBA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改换指导老师。

十四、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适用于所有正式录取的MBA广东班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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