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大学MBA官方信息
| 一、课程学习阶段 负责部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研究生根据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总学分达到55学分,必修、选修学分分别达到规定学分方可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选题。 |
| 二、论文选题阶段 负责人:导师及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填好经导师进行修改和审核合格后,参加由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统一安排组织的论文选题报告会,开题时间由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
| 三、论文写作阶段 负责人:导师 研究生须完成基本课程学分。2.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者,应经导师审阅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程序。 |
| 四、论文中期检查阶段 负责人:导师及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完成论文初稿,经导师修改和审核,参加由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统一安排组织的中期检查报告会,时间由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
| 五、论文检测 负责人: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
| 六、论文预答辩阶段 负责人: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及导师 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预答辩及修改后,准备进行论文匿名送审。预答辩时间:上半年3月中旬,下半年在10月中旬。 |
| 七、论文匿名评审阶段 负责部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提交三本匿名论文至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送审(4月中旬或10月中旬之前),论文通过匿名评审后,领取答辩材料。 |
| 八、修改论文和准备答辩阶段 负责人:导师和答辩秘书 通过论文匿名评审的学生,与导师联系,针对评审老师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将填好的答辩材料及修改后打印的7本论文一起交答辩秘书); |
| 九、论文答辩阶段 负责人: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导师及答辩秘书 1.答辩时间4-5月下旬和11-12月下旬2.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后由答辩秘书将答辩材料交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审核汇总,经学院学位分委会投票表决后报研究处学位办。 |
| 十、领取学位证书程序 负责部门:学校学位办及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毕业研究生领取和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办理所有手续后,到校研究生院领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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