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历学位证书(请考生按照自己报名类别上传)
第一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非校园一卡通及类似卡片),学生证上传图片必须包含学生信息(含照片)、学校名称、入学年份及学制页。
第二类:在2023年入学前(具体期限见招生单位相关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上传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证明材料(专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第三类: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第四类: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五类: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六类: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上传专科学历的证明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毕业证书、结业证书。
备注:1.报名时,学历(学籍)校验网上未通过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网上确认。
2.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应上传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五)以上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报名考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请根据本人报名的实际情况上传以下材料:
第一种情况:户口所在地为四川省的考生: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
备注: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无有效期或不在有效期内的证明不予确认)。
第二种情况:工作地为四川省,但户口未迁入四川省的考生:须上传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六)需另行上传材料的考生(请考生根据本人报名实际提交,应提交但未提交的考生不予确认):
1.在校研究生和已在校攻读第二学位的本科生:应上传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上传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
3.其他特殊要求的考生:上传特殊要求证明材料。
(七)德阳市招生办报考点要求的其它材料(若有需要,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考生上传时,选择自己所需提报的材料窗口点击上传即可,不属于自己所属类别所需的材料窗口,可以点击下一步跳过。
(八)对于因特殊情况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提供材料到德阳市招生办报考点,实行现场审核、网上确认,若考生未按时按要求提供材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查询审核结果
报考点审核完毕后将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说明:
(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德阳市招生办咨询。
(公告未完,请继续查阅《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德阳市招生办报考点(5138)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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